這幾天,原本在上一篇 為什麼服貿不該這樣草率被通過 文章之後,想繼續做一些關於服貿後續的討論。但因為爆發了警察跟學生間的衝突事件,讓經濟雪人感到相當的難過,所以一直沒有心情動筆 (動鍵盤?)。所以,拖到今天,經濟雪人才有心情整理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跟大家分享。
(經濟雪人對於服貿的立場一直都很堅定,我支持任何一個審慎討論過,符合國家經濟發展戰略,並且有完整配套措施的自由貿易協定。)
而在這幾天,看著網路上傳來傳去的支持服貿或反對服貿的文章與懶人包,經濟雪人有個感覺,就是這些文章都以說服中立者為目的,但在這其中,卻都參雜了許多錯誤的概念,雖然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但這些文章跟懶人包都有太大的誤導。所以,經濟雪人今天,就來跟大家聊聊,在讀那些懶人包前,該具備的經濟觀念。
(至於程序問題,法律問題,以及到底能不能讓中國人移民等問題,不是雪人我所擅長的項目,就不評論了)
觀念一: 自由貿易的好處不等於服貿的好處
很多挺服貿的懶人包,都會洋洋灑灑告訴你自由貿易多麼重要,台灣如果不參加自由貿易協定,將會被其他國家(特別是韓國)遠遠的甩在後面。當然,支持自由貿易本來就是當今經濟學的主流論點,所以看到這個論點其實並不意外。
這種論點通常會丟給你一堆數字,告訴你你看現在有多少個國家都參加自由貿易協定了,用數字來告訴你台灣再不加入自由貿易協定就慘了。如果你不打算反抗主流經濟學,那這個論點似乎是相當正確的,對吧?
但那只有在討論自由貿易這個大概念下成立而已,大概念對,也不代表每件跟這個大概念扯上關係的東西都是對的。
不懂嗎? 那就由經濟雪人舉個大家都能夠理解的例子好了,一個同樣跟簽約有關的例子。
我想每個人都能夠同意,到一間好公司工作,是件好事吧~
用以下的邏輯來推導: 到好公司工作是好的,Google 是一間好公司,所以到 Google 工作是好的。這邏輯看起來無懈可擊。
但當我們加了以下的條件之後,可能這件好事,突然就變成災難了。
什麼條件呢? 喔,就是薪水啦。這份 Google 工作合約,只提供你 22K 的薪水而已,而且還註明終生不調薪。(以上當然是純假設,Google 拍謝~)
一份看起來什麼都很好的工作合約,因為一個條件有重大的問題,就讓這份工作合約從天上掉下來的寶貝變成天上掉下來的鳥屎。
關鍵是什麼? 一切都跟談到的條件息息相關。沒有純粹做什麼事就一定是好事,開發一套新的戶政系統可能是對的,但花了 21 億去開發一個可能一千萬就可以開發出來系統,最後還連連當機,就不見得是好事了。
自由貿易協定其實也是這麼回事。一個協議,其實是要看其談判的條件才知道是好是壞。自由貿易協定是好的,但當你談出個爛條件時,恐怕就變成災難了。
那現在的服貿到底是好是壞呢? 經濟雪人並非全知全能,所以沒辦法全面了解這次開放的那麼多產業。但從談判之倉促來看,要說服國民這是一個深思熟慮過後的精密談判,真的很困難。同理,任何一個告訴你服貿利大於弊的人都是唬爛,因為現在真的沒有人能夠全盤把服貿評估清楚。
但看到連號稱在服貿中獲益的遊戲產業,都有人出來說服貿其實沒有什麼真正太大的幫助,就讓雪人我覺得心中冷冷的就是了。
所以,任何一個試圖用 FTA 的好處來告訴你服貿一定要過的論述,都可以忽略不看,因為那是錯誤的邏輯。
觀念二: 不可以害怕競爭,所以不該怕服貿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過以下文字
兒子,服貿就像是一場世界盃籃賽,如果加入了,你就會遇到很多來自於不同國家,特別是中國大陸的優秀球員,可是你現在又矮又小,跟他們比賽一定會輸,所以就有些人說,那我們不要跟他們比,我們自己辦校際盃就好了。
兒子想了想,那這不是很無聊嗎?跟厲害的人打才會進步啊,現在打不贏就努力練習啊!
我摸摸兒子的頭說,嗯,弟弟,這就是競爭,很現實,很辛苦,但如果你不想躲起來自己一個人玩,你就會遇到越來越多這種事,不只是打球,還有念書,包括你以後要追條件很好的女生,找很好的工作,你都會遇到來自世界各地的高手,如果你不想躲,那就拚!拚了不一定會贏,但一定有機會。 轉載自此
我們把以上這個故事改寫一下好了: 兒子,服貿就像一場世界盃籃賽,唯一特別的是,其他的參賽者都不用戴手銬,只有你要戴,你還想去打這個球賽嗎?
兒子想了想: 我是白癡我才去打這比賽
以上是個誇張的比喻,因為如同在第一點裡提到的,其實經濟雪人現在並沒有辦法判斷服貿到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只能判斷這個規劃與談判的過程很草率。但就讓我們假設一個最糟糕的狀況,就是這個服貿真的談得亂七八糟好了,在這種狀況下,真的要為了一個不要怕競爭的大帽子,去玩一場不公平的遊戲嗎?
就算是籃球之神麥可喬丹,你叫他把雙手綁起來去打 NBA 比賽,你覺得他會願意嗎?
害怕競爭當然是錯的,但沒有看清楚比賽規則就滿腦子想著我很強我不怕競爭,那只能用蠢字來形容了。
觀念三: 去中國領高薪算是拚經濟嗎? 什麼才叫拚台灣經濟
因為我們的經濟部長說出了很離譜的話,說服貿通過後,年輕人可以到中國去領 52K。所以經濟雪人真的要在這邊糾正一下,因為按照我們經濟部長的邏輯,菲律賓一定是天下第一經濟強國,因為菲律賓勞工輸出到各地都領比在菲律賓本地更高的薪水呢,大家不覺得哪邊很奇怪嗎?
姑且不論到底年輕人到中國能不能領 52K,身為一個經濟部長,居然會認為人才外流是好事,是屬於台灣拚經濟的一環。這也難怪經濟部跟反服貿的經濟學者一直對話不起來了。
傳統的經濟學課本,會告訴你 GNP GDP 這些東西的差別,但經濟雪人在這邊,決定用大家更能理解的方式來討論,避免大家陷入無聊的經濟學名詞地獄之中。(GDP 的計算方式,在全球化的狀況下,真的已經不能完全反映在地的經濟狀況,而且台灣的 GDP 計算其實很奸巧....但這是另一個議題了)
為了讓大家更容易懂,讓我們先來定義一下經濟體系裏面的角色,今天我們的模型比較簡化,我們把所有的人,分成兩類,一種叫勞方(員工/上班族),另一種叫資方(老闆/股東)
在一家正常的公司裡面,會有資方跟勞方這兩種角色,簡單來說,資方出錢付薪水,勞方領薪水出力,最後賺到的錢則由資方依照股權比例分享。勞方賺了薪水,就會拿去吃喝玩樂買房進行消費,資方領了股利,也會去喝酒聊天買遊艇進行消費,這就是勞資方各自可以創造出的經濟活動與經濟需求。
而所謂的拚台灣經濟,就是要讓在台灣這塊土地上,進行的經濟活動與經濟需求越多,台灣的經濟就越好。
假設今天有一家企業,他的資方都是住在台灣的台灣人,勞方也都是住在台灣的台灣人的話,這樣這個企業所創造出來的勞方消費與資方消費,都會發生在台灣 (不假設出國或者是購買國外貨物這些例子),這樣對台灣的幫助是最大的。
而當今天有第二家企業,他的資方是住在中國的台灣人or中國人,勞方則是住在台灣的台灣人時,這時候,勞方領到薪水後的消費雖然還是發生在台灣,但在中國賺到股利的資方們,他們賺到錢後的消費卻會發生在中國。這個時候,這家企業對於台灣經濟的貢獻,就不如第一家了。
然後,接下來我們來看第三家企業,這家企業跟第二家正好相反,老闆跟資方是住在台灣的台灣人,但勞方卻是住在中國的中國或台灣人,在這種狀況下,當勞方領到薪水要去吃喝玩樂時,這些經濟活動都會發生在中國,對台灣的經濟沒有幫助(扣除休假回台灣消費的部分),但當資方領到股利時,之後的吃喝玩樂會發生在台灣,這個例子正好跟第二個相反,勞方無法增加發生在台灣國內的消費,但資方卻可以。
最後一個例子,是當資方是住在中國的中國人,勞方是在中國工作的台灣人時,這時候無論是資方賺到錢,或是勞方賺到薪水,最後兩方產生的消費都是發生在中國。
當然,以上是個簡化的例子,實際上,只要你有買股票或基金,你可能也是個微資方。而賺到錢,消費也未必會百分百在當地發生,但大致上的方向是沒錯的。
簡單一句話: 在台灣國內所有人的花錢花得越多而且是給其他住在台灣的人賺走,台灣的經濟就越好(這是唯一一個能夠讓民眾真實感受到台灣經濟有變好的數字,比 GDP 還準確)
所以,就算真的台灣年輕人到中國真的可以領到高薪好了,但這對於台灣經濟其實沒有什麼幫助,因為既然在大陸工作,那所有的生活消費都會在中國發生,這其實只幫到中國的經濟,沒有幫到台灣的經濟。
而當陸資大幅進軍台灣服務業時, 就算完全雇用台灣勞工,但當股東獲得股利時,這些資本家的消費卻也不會在台灣。
但是,當然,到台灣工作的中國人,也能某個程度促進台灣經濟就是了。對於台灣經濟的影響,你住在哪邊比你是哪國籍重要多了。(但財稅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所以,經濟部長用年輕人可以到中國領高薪說明服貿的好,正好證明他是個不適格的經濟部長。
好的經濟部長,是要能讓台灣的年輕人在台灣領到高薪,最好是能吸引中國人來台灣領高薪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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