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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23rf)
山難求生守則
1.冷靜鎮定
- 慎謀對策及施行步驟。
- 避免錯誤,預防二次山難。
2.避開風雪
- 保護、保暖防止傷病惡化。
- 保留體力及安定。
3.隊員不可分散
- 激發患難互助合作精神。
- 提振士氣協調分配工作。
4.裝備及飲食不可拋棄
- 充分利用所有資源。
- 集中管制,有計畫統一處理應用。
5.尋找救援
- 以兩人為一組下山求援為佳。
- 必須明確、安全、快速、求救,並做山難求援報告書,以使馳援者能充分掌握狀況。
6.或者原地待緩
- 避免傷患者情況惡化。
- 四周做明顯求救標誌及發出求救信號。
- 緩慢有計畫地向山下移動,並維持以上兩點作法。
山難基本作業
1.求救方式
- 以無線電通訊呼叫(SOS頻道:週波148.74MHZ)或以行動電話求援(請撥112)最為方便、快捷。
- 以兩人為一組下山求援(沿路留下標誌)。
- 在現地等待或留下求救信號。
2.報案成立援救中心
- 向當地警察單位報案、求援。
- 向所屬登山社報告、求援。
- 向山難搜救協會報告、求援。
- 國家公園範圍內向公園警察或巡山員報告、求援。
- 需要直昇機支援時,通報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申請支援。
電話:0800-119119 - 需山地青年及醫護人員、軍方人員等支援,宜由搜救中心協調配合。
3.求救信號
- 求救:每分鐘六次每十秒為間隔,長者連續六次。意為:我在這裡,來救我!可利用聲音(哨子、呼叫、敲擊)、光線(手電筒、鏡片、反光、煙火)、煙霧、旗子、手勢、信號彈等各種方式為之。
- 在空曠處做明顯的SOS或「×」國際災難信號表示。
- 沿路留下標誌、記號、字條,讓任何人能看到或馳援隊伍能追尋。
※搜救回應:
每分鐘三次每二十秒為間隔或連續三次。意為叫「我來了!」或「你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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