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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5】

  「大家都很生氣,以後工研院的專利還有人要嗎?」某大科技公司法務主管表示,在本刊獨家披露工研院與韓國三星電子的專利密約前後(詳見《財訊》二 一一年五月十二日第三七二期),業界便已互通訊息並私下調查,證實本刊所指不虛。

雖然當時工研院對本刊報導嚴詞否認,使得不明就裡的立法院和其他媒體未能接續發揮監督究責功能,但知情的科技業者仍忿忿不平,因為這紙密約形同「賤賣」國家資源支持下的龐大工研院專利,並使台灣產業面對三星時有如「腹背受敵」!

 

納稅人智財半賣半送?

為了讓台灣社會,尤其是讓之前聲稱對該密約內容「不清楚」的主管機關經濟部正視問題嚴重性,本刊特公布該密約關鍵條款影本(詳附圖)。同時,由於經濟部已在十二月間完成《國家智財戰略綱領》草案,並拉高層級由行政院宣示推動整套戰略,然而,其中最受關注的「專利銀行」( IP Bank ),效能恐怕已因三星密約而大打折扣,經濟部和工研院是否仍要拿百姓血汗錢「硬幹」,也值得關注。

所謂「三星密約」,指的是 九年十月工研院向美國西阿肯色州地方法院控告三星電子侵犯二十六篇專利後,雙方在一 年達成和解,條件是三星花錢消災,向工研院買下前述提告的專利。不料,工研院竟然「半賣半相送」,連同沒拿去告的大量重要專利,都一併授權給三星電子及其子公司,「三星花十五億元就買到工研院價值上百億元的專利」之說,於是不脛而走。

工研院究竟有沒有賤賣專利?一位熟悉台灣科技業的美國專利律師提供一個簡易計算方法,假設只以前述二十六篇專利計算,十五億元台幣的和解金(遑論工研院聘請的美國律師抽佣約三、四成)換算下來,一篇專利約五千多萬元,「差不多就是工研院賣專利給台灣廠商的價格」。

然而,根據工研院與三星的密約,工研院卻還另外讓三星取得「四大領域」、「過去、現在及未來八年」的專利,並且「及於全球」、「及於專利轉手的第三者」。

「後面那部分才是真正要命的關鍵,三星因此得到的專利範圍可說是非常非常的大。」這位律師說,台灣廠商的競爭力相對被削弱了。

 

台灣政府變成韓廠打工仔

根據這份密約,工研院保證在下列範圍內的專利,不會拿去任何國家控告三星電子及子公司(亦即三星可任意使用那些專利):一,消費性電子、半導體包括製程、影像顯示器、通訊科技等四大領域;二,現在擁有的、正在申請中的、簽約時起八年內得到的專利,由於專利效期一般為二十年,因此效果最長可及於未來二十八年;三,家族專利,包括在不同國家申請的專利組合,以及專業術語上的「延續案」及「部分延續案」,也就是從同一個技術衍生出來的所有專利。

熟悉內情人士指出,不但目前約占工研院三分之二的專利,都因此可被三星「拿去玩」,未來幾年工研院電子所、資通所、顯示科技中心等單位恐怕也將淪為「幫韓國打工」。

而且,在如此寬廣的範圍下,工研院要向台灣廠商銷售專利也遭遇困難,「三星電子和台灣電子業的重疊性太高,以後工研院的專利恐怕不會有人要買了,」某電子業專利部門主管說。

雖然,本身具研發能量的部分台灣科技大廠,在生產上不見得會把工研院的專利看得很了不起;不過專利的價值,還包括國際訴訟上的對抗、攻防。 八年宏碁被惠普控告時,就是靠著工研院的專利「反訴」而獲得和解;去年宏達電買下美國S3繪圖公司,為的是拿它的專利來對抗蘋果公司;經濟部端出成立「專利銀行」的政策,也是為了幫台灣廠商打造國際專利戰爭的軍火庫。

如今,「專利銀行」的美夢恐怕難圓了。政府原先的構想是,把工研院和台灣業者的專利集合起來放在「專利銀行」,成立「反訴型基金」讓遭到外商控告的台廠有可資對抗的專利。不過,具有美國律師資格的專利專家陳韋君,認為可能行不通,因為一項專利在國際訴訟上只能用來對抗同一家公司一次,等於在對抗同一家公司時,用過一次就沒效了,所以很難要求台廠把自己的專利交出來,幫另一家台廠對抗外商,「只有政府擁有的專利放到專利銀行才有意義」。
 

台廠被工研院專利打到?

但是,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馮達發卻在之前的媒體訪問中指出,由政府主導成立專利銀行,可能被世貿組織(WTO)認定為補貼,而使台灣遭到貿易制裁。

因此,經濟部原本宣稱將由非政府部門主導成立專利銀行,並已接觸了宏碁、友達、宏達電等台廠;結果他們興趣缺缺,於是只好先由政府出資,在一一年九月由工研院成立資本額五千萬元的智財管理公司,然後再慢慢向業界募資。問題是,理當是這個專利銀行中最重要資產的工研院專利,已經有大半不能拿來對抗顯然是台廠最大對手的三星了。

 

資料來源: 2012/01/05 財訊雙週刊 / 田習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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