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之前提過的【美股財報大全集】嗎?為了因應各位對ADR的熱烈詢問,這次特別製作了新的欄位,方便使用者尋找公司配息的預扣稅率。本篇會用這個試算表的篩選結果來查出配息的稅率!訂戶可在【下載專區】內自動下載該更新後檔案。
下表為美國股市中,各種類型證券的配息,美國政府對台灣投資人所應就源扣繳之預扣稅率 (withholding tax rate)
以下針對本表中的註解分別說明如下:
(註1)
有些企業雖然註冊在美國,但公司獲利卻長期有80%以上來自國外,公司可申請成為80/20公司。
80/20公司的配息中,被歸類屬於海外所得來源者,可免除預扣稅,但此條款只適用於2011/1/1日前成立的公司,意即,以後不會再有新的80/20公司出現(除非法令變更)。
著名的Philip Morris(美股代號PM),全球最大的菸草公司,即申請為80/20公司。其2014年之配息,有98%屬於非美國來源,因此免預扣稅,剩下來的2%才需要被扣繳30%。
至於如何得知公司是否為80/20公司,或80/20公司的配息有多少屬於海外所得來源,可至DTCC網站或公司官網查詢,要不然就直接發email問公司,不過,前提是你認為該美國公司,大部分的獲利都非來自於美國本土。
(註2)
合格利息(Quailified Interest Income)與合格短期資本利得(Qualified Short-Term Capital Gain)這兩個配息類別,在2014年,對非美國人而言免預扣稅。至於2015年,美國是否仍然要延續此優惠,恐需待2016年年初方能得知。
在每年年底後,公司通常會對過去一年的配息,重新審視並重新歸類(reclassification),這個程序最常出現在ETF。重分類後,被歸 於Quailified Interest Income、Qualified Short-Term Capital Gain、Long-Term Capital Gain、Return of Capital的部分,即可免除預扣稅,券商通常會自動退回之前預扣的30%稅金。
至於要如何得知ETF重分類的結果,可至該ETF發行公司的官網,搜尋有無相關稅務文件,關鍵字為ICI Non-Resident Alien (NRA) spreadsheet或QII Dividend Report等,若還是找不到,就直接email問ETF發行公司,通常都會有所回應。
(註3)
特別股若非註冊於美國,則其配息自然可免預扣稅。然而,註冊於美國的特別股,其配息未必就一定要被扣繳30%,尚需視其發行類別而定。若該特別股是 屬於Senior Notes或Trust Preferreds或Hybrids,則其配息屬於利息(portfolio interest),可免預扣稅,其他種類的特別股之配息則屬於股利(Dividend), 因此會有30%預扣稅。
由於一般投資人很難判斷特別股的種類,一般而言,在特別股的公開說明書中,也會有提到配息的類別。但,每一檔特別股的公開說明書都厚厚一疊,全部都 是英文,要如何快速找到所需要的正確資訊,未來我在下半年受邀主講的【美股投資工具大全集】各場講座中,再來向學員們當場實地練習幾個案例。今天我先把一 個特別股的特別股的配息是否可免除預扣稅,並試算出其稅後殖利率的結果給大家參考,如下頁表。
(註4)
ADR與非美國註冊的公司普通股,其所配發之股利,美國政府不會對其徵收30%預扣稅,惟其註冊國(或原上市國家),仍會對其股利預扣稅款,稅率視各國之規定而異。
譬如,Avago(美股代號AVGO)註冊在新加坡,在美國上市,但並不是以ADR的形式上市,新加坡對非本國人的股利預扣稅率為0%,因此 Avago的股利完全免稅。此外,外資投資台股,所獲配之股利,預扣稅率為20%,相應的,台積電在美國發行的ADR(美股代號TSM),其股利即就源扣 繳了20%。
下頁表列出各國對外資的【一般】股利預扣稅率。所謂【一般】,指的是對沒有跟其簽屬稅務協定的國家而言。如果兩個國家間簽有稅務協定(主要目的為避 免雙重課稅),那就會適用不同的股利扣繳稅率。考慮到這一點,下表也一併列出與台灣簽有雙邊稅務協定之國家,稅務協定中規範之最高股利扣繳稅率。
舉例 : 德國企業至美國上市的ADR,德國政府會對其配息,預扣26.375%的稅,然因台灣與德國簽有雙邊稅務協定,德國企業配給台灣人的股利之最高扣繳稅率為10%,投資人可據以退稅。至於台灣與其他國家,所簽屬的稅務協定文件可至台灣財政部網站下載。
這種ADR退稅程序,據說較為繁瑣,並可能衍生處理費用,需要詢問您的券商或至DTCC網站查詢。投資人亦可參考【美股財報大全集】(月刊訂戶請至【下載專區】免費下載最新版本),裡面已考慮本文所提因素,整理好各檔美股的預扣稅率。
下表為【美股財報大全集】篩選出部份股票的配息預扣稅率 :
最後,須注意,本文所述乃根據2015年年初各國之相關法規整理而得,無法窮盡之處,尚祈見諒。
由於美國稅務法令經常修改,投資標的之註冊國與投資人所屬國家的稅法亦不時會有更動,因此,投資人最好的方式就是與您的券商或與財子學堂保持聯繫,隨時發問,以免被扣錯稅都不自知,自己的權益一定要自己爭取!
隨著經驗的累積與不斷研讀法規,我也會不斷進化更新,甚至擴及其他國家投資工具的相關稅務規定,歡迎有興趣的同好們一起繼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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