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五常 | 張五常書室 | 2016年7月22日
文化 教育
文氣如虹,都是短句,是直寫,全用簡單時態,and stay in one tense!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礎了。
 
前文談學英文的方法, 這裏轉談中國人學英文動詞與造句的方法,比較困難了。不是比較難學,而是比較不容易說得夠詳盡清楚。數之不盡的書籍教英文怎樣用動詞與怎樣造句,是教老外 怎樣學的。很多很好的書籍可以參考,尤其是牛頓大學與芝加哥大學的一些經典規範。我特別喜歡的是 E.P. White 的一本名為《Elements of Style》的小書,三十多年前再三讀之,獲益良多。
 
我沒有資格與這些專家的經典之作一比高下。雖然這些經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黃子孫也應該讀。我要說的是限於因為中、英截然不同,炎黃子孫學英文動 詞與造句有特別的困難,因而集中在兩個不同文化的動詞與造句的不同重點下筆。集中於重要的不同點,主要是協助懂得或善於寫中文的轉寫英文轉得比較容易。
 

兩個簡化學動詞

 
中文的動詞,字的本身沒有時間性。我們要以附加字——曾、將、了等——來表達過去或將來。英文動詞,字的本身有時間性——如加 –ed或go、went、gone等。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 perfect tense ——變化多了,使一些書本說英文的動詞時態(tense)有九個或十二個。太複雜了。
 
作為中國人,我學英文動詞想出兩個簡化。其一是英文動詞有過去,有現在,但沒有將來。例如 will 與 would、shall 與 should、may 與 might、can 與 could等,都是現在或過去,沒有「將來」的。英語用動詞是:現在說將來是現在,過去說將來是過去。
 
用英文動詞,首先要決定的是說現在(present)、過去(past),還是「無所謂,二者皆可」。現在就用現在式,過去就用過去式,二者皆 可就任擇其一,但凡是二者皆可的,選現在式是選了不變,選過去式也是選了不變,不可轉來轉去。這是說,二者皆可的,選其一之後,要 stay in one tense。這是作文章引言或結論時的最佳處理,通常選簡單現在式較簡單過去式優勝。
 
除了現在或過去,英文動詞有三類時態:簡單(simple)、繼續(continuous)與完成(perfect)。愚見以為,中國人寫英文 不要花拳繡腿,賣弄技巧,動詞以簡單為妙。可用簡單現在(simple present,如 I go)或簡單過去(simple past,如 I went),用之可也。事實上,簡單動態的文字最有力,雖然有時「繼續」與「完成」等動態是非用不可的。
 
繼續時態是指加 -ing,淺而明,不需要說了。但完成時態(perfect tense)不容易。我處理完成時態(have、had、has等)是用第二個簡化,那就是完成時態有時度(time dimension),而這是中文動詞沒有的。英文的簡單時態是一剎那(one instant of time),過去是過去,現在是現在,沒有一段時期的時度;繼續時態也是一剎那——過去或現在繼續的一剎那,也沒有時度。I forget 是現在忘記,I forgot是以前忘記,I am forgetting 是正在忘記,I have forgotten 是從以前到現在之間的時度中忘記了——不知何時忘記而現在還忘記。
 
「時度」是比較難解釋的,而「完成時態」這稱呼有點莫名其妙。不明白的讀者要從 one instant of time 與 overtime 這分別去想——後者有時度,或者記着凡有 since 這個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時度。
 
教用英文動詞的讀物甚多,大都教得對。但當年我覺得動詞很難學,書本幫不到多少忙。後來我想出的方法就是上述的兩點:其一是決定是「過去」還是「現在」;其二是決定要不要表達時度——要不要給時間走一程。
 

句子從簡短造起

 
中國的文字傳統是沒有標點的。那是近於沒有句子了。我們今天讀古文是後人把一個圈一個圈加上去,把文字切斷來讀。這發展促成今天的中、英二文有 不同的句子風格。用標點、分句、分段,中文沒有英文那樣講究。很多中國人寫英文,見到鬼佬那樣「講究」,就學人家轉來轉去,總是有點不像樣。作本科生時我 寫的英文也是轉來轉去的,後來決定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英文才開始像樣。
 
重要的出發點是英文的長句是以短句串連起來的。英文學造句,首先要短句造得好。學造短句,每句的字愈少愈好,動詞用簡單時態,幾個字,毫無花巧 地直寫,清楚明白,就來一個句號。這樣考英文試作文一定不及格,但我的英文是這樣學來的。今天,無論我的英文句子怎樣長,其結構是以短句為基礎,串連起來 再加變化。有短句清楚直寫的根底,串連起來也是清楚直寫。沒有花拳繡腿,有些人認為不到家,但我沒有意圖做文豪,不敢在鋼線上跳舞,但求清楚明白,邏輯井 然,讀來通順,只此而已。
 
以短句串連成長句很多書有教,教得好。標點重要,書本教得好。動詞的位置書本也教得好。書本少教的是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末,儘可能不放在中 間。分段的方法書本也教得好,少教的是一段的首句與尾句不應該太長,以短句起筆或收筆讀來有力量感。不是明顯的短,是要有短的力度感受。
 
我說過了,不管是中文還是英文,文章要講文氣,而文氣最容易是從背誦前賢的大作學得。作學生時我喜歡背誦聖經的《創世記》。茲錄創世第一天的絕妙好文如下: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
 
讀清楚了嗎?文氣如虹,都是短句,是直寫,全用簡單時態,and stay in one tense!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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